2011年,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筑牢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体系
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机关下属单位及机关内设科室都确定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建立了全市系统政务公开组织网络体系,确立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公开上下联动、整体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为落实责任,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考核、效能建设、政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评议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我局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为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局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对政务公开工作作了总体安排和具体部署。
(二)建章立制,规范公开,建立政务公开有效运行机制
制度建设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的坚实基础。我局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7项政务公开制度,编制了政务公开信息指南和目录,建立了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季度通报制度。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我局制定了“办文办事限时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药械举报投诉受理”、“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出台了《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岗位责任目录》,明确了每一个岗位的行政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等;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四个一”(一张笑脸、一句礼貌用语、一把椅子、一杯茶水)和“四个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活动;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科室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的电话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重视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将许可项目精简到8项,并全部进行政服务中心;部分行政审批时限由过去的4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印制了窗口《办事指南》,建立窗口受理件办理督办制度。窗口设立以来,没有出现一起承诺期限后办结的现象,没有一起投诉,窗口办结率、满意率为100%,多年获得“红旗窗口”称号。
(三)突出重点,全面公开,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内在需要。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住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了11项内容,重点公开:与群众有密切联系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期限;各种收费、罚没款的政策依据、标准及收支情况;执法人员守则,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办法等。正是由于我局抓住了政务公开这一工作着力点,才促进了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不断推陈出新,大大提升了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全面实施药械行政执法案件查审分离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出台《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分离工作暂行规定》,并绘制药械稽查办案流程图,明确规定了从稽查办案到案件审核把关,再到案件合议和案件执行,实施全过程分离,药械稽查人员只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内设的法制部门负责案件的审理及组织合议工作,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全面实施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分离、又相互配合的药械行政执法“查审”分离工作新机制,形成权力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的责任链,确保药械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全省首创药械经营使用分类(级)监管。出台了《池州市农村村级医疗机构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农村村级医疗机构分成abc三类,实施分类监管;出台《池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办法(暂行)》,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分级管理。
三是在全省率先开通网上假劣药品陈列室。在开放假劣药品陈列室的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更多的假劣药品识别知识,将近几年查获的所有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照片放在市局网站上,并在每张照片下配有详细的文字说明,供群众浏览。
四是药品回收箱增设投诉举报功能,做到“一箱两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印上用药安全温馨提示和投诉举报电话,上部用于回收家庭过期药品,下部用于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以加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
(四)拓展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环境
一是加快网站建设,推进网上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建立网站,在网站上设置“办事指南”和“下载中心”专栏,将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变更的条件和需要的资料等在网上公开,方便百姓办事;同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链接,方便信息浏览。
二是公开听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对符合公开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公开听证,让行政相对人充分陈述意见,让社会公众有机会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
三是除了在局机关一楼大厅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公开宣传栏,公开全局职能和办事程序,在网络上公开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外,我局还想方设法利用其他形式和媒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法律六进”、“3·15”、“12·4”等,在市内主要街道发送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受到百姓欢迎;创新宣传形式,从机关单位、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聘请法制宣传员,扩大食品药品法制宣传范围,积极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开展了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条例》,明确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并采取了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及类别
201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1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栏目发布信息12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信息13条,“业务公开信息”栏目发布信息8条, “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1条,“部门动态、公告和新闻发布等其他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84条。一般文件67条,职权目录流程图5条,其他栏目1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公开网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凸显公开实效。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继续开展创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
三是进一步建设政府公开网站。要提高对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工作的重视,制定并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及其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的更新和调整网站公开的内容,使政务公开网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